记者了解到,按现行政策规定,五保供养标准经费为年人均440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为年人均12000元,这一标准还将继续提高。同时,西藏自治区还将继续加大“双集中”工作管理和服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效能,确保机构规范高效运行。
据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徐家利介绍,2013年,西藏自治区将“双集中”工作作为当年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十件实事之一,提出“2013年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农村五保老人3年内全部在县以上集中供养,全区所有孤儿得到有效救助,3年内全部在地(市)以上集中收养”的目标。此后两年,西藏自治区继续将“双集中”工作作为历年大力实施利民惠民“十件实事”和自治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2015年底,在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双集中”工作圆满完成。如今,五保老人和孤儿已全部按时入住,全区“双集中”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目前,西藏自治区63个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项目除聂拉木县因地震影响未开工外,其余均已完工并实现集中供养;7个地(市)和自治区儿童福利院已全部投入使用,有意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孤儿集中收养率双双实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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