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更多 > 藏医药 >

使得新活素产品顺利完成再注册

发布时间: 2016-07-14 22:20
24小时预约专线:029-88220226点击

专家

方向 西安甘露医院专家

资深藏医专家,长期从事精神分裂症、脑病的临床科研工作。先后在西藏藏医学院和藏医学研究院研修学习,师从著名藏医学家强巴赤列、占堆、格桑旺堆、德吉卓嘎等藏医大师,授以真传。...

  2、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16日公告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司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62%的股份)、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52%的股份)、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8%的股份),分别于2014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公司。

  深圳康哲、天津康哲和深圳康科均隶属于ChinaMedicalSystemHoldingsLimited集团,该集团成立于一九九五年,二零零七年六月于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挂牌(交易代码:CMSH),并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转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股份代号:867),同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AIM板)退市,目前集团市值已逾200亿港币。

  (2)常德康哲:

 

  3、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关联股东需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住所:澧县澧阳镇珍珠居委会解放路晓钟街2号;法定代表人:陈燕玲;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成立日期: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抗生素原料药批发;医疗器械的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期限: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至二O二八年十月十四日;股东名称:

  二、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深圳康哲是一家立足中国的医药服务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从事处方药品的营销、推广及销售。近三年来连续多次获得“深圳百强企业”、“福布斯中国最有潜力企业”、“纳税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债权债务:在本公司与推广商的原推广服务协议项下,本公司对推广商存在部分未结推广费用。除此之外,深圳康哲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上述临时提案的名称:关于签订《新活素独家代理总经销协议》和《推广服务协议》的议案,该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产权与资产:除前述所持股票外,深圳康哲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产权及资产上的关系。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关联方   深圳康哲   常德康哲  

 

  3、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4、截止2013年12月31日,深圳康哲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26,828,380.76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771,212,547.40元;2013年深圳康哲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86,879,688.7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5,495,889.24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常德康哲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60,347,848.68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31,720,523.94元;2013年常德康哲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7,810,754.95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8,478,215.13元。

    为了促进新活素的销售,我公司与深圳康哲于2008年3月签署《新活素独家代理总经销框架协议》及后续签署了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已于2013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2008年以来我公司新活素产品销售稳定增长,另外,深圳康哲按承诺为新活素产品开展IV期临床试验并完成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2000例合格病例,使得新活素产品顺利完成再注册。

    截止2014年3月31日,深圳康哲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哲”)、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科”)累计持有本公司10,660,19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4458.9万股的7.32%;常德康哲为深圳康哲全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本关联交易为双方自2008年以来市场化商业合作的延续,根据前期双方合作情况,经过双方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上述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协议的初始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本协议可延期三年至2019年12月31日。

  业务:本公司与深圳康哲于2008年3月签署《新活素独家代理总经销框架协议》及后续签署了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称“原总代理经销协议”),本公司授权深圳康哲作为其产品新活素的全国总代理经销商,负责新活素在全国的销售;同时后续签署了《推广服务协议》(以下称“原推广服务协议”)委托深圳康哲的附属公司常德康哲医药有限公司推广产品新活素。原总代理经销协议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

    (1)深圳康哲:

    10、关于审议换届选举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的议案;

  (四)协议期限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9、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7、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A栋6楼、8楼;法定代表人:陈洪兵;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主营业务:中成药、化学医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的批发、进出口;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二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软件的批发、药品、医疗器械的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主要股东:讯凯有限公司(持股100%)。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原总代理经销协议到期后,深圳康哲仍在继续代理经销新活素产品、常德康哲继续负责新活素产品的推广,并且双方就新活素下一步的合作事宜进行积极商谈。但在双方新的合作协议达成前,深圳康哲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4年2月13日起成为西藏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因而双方关于未来新活素合作事宜构成了关联交易。

上一篇:对促进该产品的销售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下一篇: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敬告:前来就医的广大患者朋友,不要和故意与你攀谈的人透露信息,谨防医托,尤其是外地前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如需提供接车服务,请通过电话、网络提前预约,医院未设其他分院。 唯一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与光华路十字(公交五公司北隔壁)

24小时热线:029-88220226 / 18165241231

西安雁塔甘露医院
版权所有 西安甘露医院 官方网站 西安雁塔甘露医院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光华路东段1号1幢
24小时咨询/预约专线:029-88220226 备案号:陕ICP备19022228号-13
注: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本站信息,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