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称,公司拉萨生产厂(下称“拉萨厂”)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藏康达药业有限公司(下称 “康达厂”)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按照国家关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 GMP”)的新规定,拉萨厂和康达厂应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 GMP 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然而,拉萨厂和康达厂所用土地系租用,面积狭小,且处于拉萨城区的商住区位置,如果在原址进行改造将难以达到新版药品 GMP 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借助拉萨厂和康达厂即将进行 GMP 改造的机会,另行选址新建生产基地。
西藏药业相中的新地块位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开发区是西藏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西藏对外开放、吸引外来投资的重要平台,2011年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西藏药业称,该区域交通便捷,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入驻企业将享受《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公司拟购买土地位于该开发区A区,土地面积约73亩,用于新生产基地的建设。新生产基地的建成将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和生产自动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形象,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 中证网讯 1月22日,西藏药业(600211)发布公告称,由于该公司旗下两工厂需进行GMP改造,原有场地难以满足改造要求,公司拟斥资1825万元购买73亩土地新建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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