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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遭受损害又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

发布时间: 2016-07-19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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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方向 西安甘露医院专家

资深藏医专家,长期从事精神分裂症、脑病的临床科研工作。先后在西藏藏医学院和藏医学研究院研修学习,师从著名藏医学家强巴赤列、占堆、格桑旺堆、德吉卓嘎等藏医大师,授以真传。...

  王冠兴

  我家的邻居小斌,今年念初三。4月4日,他受邀去同学周某家为其庆生,不料在与12名同学拼酒时却酒精中毒人事不省。家人十分痛心,要求当日与小斌同桌喝酒的12名学生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请问他们能得到赔偿吗?

  我们就此事咨询了律师董平。他解答说,小斌酒精中毒,是12名同学的拼酒和小斌自制力弱共同造成的。首先,12名同学拼酒,不是为了让小斌酒精中毒,因而主观上没有过错;其次,小斌自知喝酒过多会伤身,又盛情难却,主观上也没有过错。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据此,12名同学应当承担小斌的部分医疗费用。同时,小斌自知酒量有限,没有把握分寸,造成中毒受伤,自己也存在过失。我国《民法通则》在确认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同时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在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无过错的,即不能适用过错责任要求致害人承担责任,但对遭受损害又得不到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况下,依公平原则双方应合理分担损失。

  王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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