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时,结合自治区卫计委开展“两非”、“代孕”等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医托”行为。并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查处
“为了您的健康,请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就医”、“珍爱生命,远离非法行医”……该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全区已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04户次。其中针对拉萨旅游市场,自治区卫生监督局重点查处宾馆饭店内非法行医行为两起,取缔一起,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利用宾馆饭店进行非法行医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发现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的非法行医行为主要涉及个别医务人员资质不全、超范围行医、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
“2015年,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对现有的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城中村、农贸市场、零售药店等进行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资质、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广告发布、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制度等情况。”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与血液安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原标题:我区将严查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2015年自治区卫生监督局受理举报非法行医案件7起,移送案件4起,反馈7起,举报人满意7起。”该负责人说。哪些现象单独或同时存在就属于非法行医?该负责人解释道:“未取得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即通常所说的‘黑诊所’;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它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病房,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即通常所说的‘院中院’、‘科中科’;一些商家企业受利益驱使,违法聘请所谓‘专家’开展‘义诊’,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欺骗群众,谋取暴利的行为。”
该负责人称,“义诊”本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开展义诊活动的单位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义诊活动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相应执业证书,且在义诊活动中无销售、推销药品、器械等行为。而非法“义诊”往往通过散发宣传资料作夸大、虚假宣传,招揽顾客。个别单位及个人在街头、居民区内、药店以及乡村等地,假借“义诊”之名非法行医,雇佣非医务人员以免费咨询讲座、量血压、测血糖、免费检测诊断心脑血管疾病等手段作掩护,借机作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推销各类产品,骗取群众钱财。“非法行医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遇上述行为,请市民及时拨打0891——6376315举报,我们将依法予以查处。”该负责人提醒。
接下来,西藏自治区将开展“两非”、“代孕”等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医托”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规范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诊疗活动,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专项整治 超范围行医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