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破’与‘立’的辩证统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表示,在改革进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分类做好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数据显示,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中央深改组确定的101个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各方面共出台改革成果415条。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一年中修改了25部法律,审议通过涉及各类改革的决定共13个。
“地方性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地方立法权,可以让他们在本地特色上下工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说。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人口计生法的决定。2016年1月1日,修改后的法律正式施行,我国从此告别“独生子女”时代。此时,距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二孩”政策,仅仅过去2个月。
4月,“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对违法企业可以处以最高30倍的罚款,首次明确规定了行政拘留处罚,明确行政责任追究和刑事责任追究的衔接机制。法律之剑越铸越利,保卫着群众的舌尖安全。
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要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打开门”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河南省安阳市,曾经是中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吃饭捂着碗,出门捂着脸”,向天空倾吐着黑烟的大烟囱,货车呼啸而过扬起的漫天灰尘,曾是当地居民习以为常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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