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议审议事项: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联系电话:010-64972881
议案序号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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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62287;投票简称:奇正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弃权
变更前:西藏林芝地区八一镇泉州路1号
议案1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30日-7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15:00至2015年7月1日15:00。
表决意见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二、修订《公司章程》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5层公司会议室;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24
(1)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6月15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30日15:00至2015年7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弃权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联系人:冯平、李阳
同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6、出席对象: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01室 董事会办公室。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备查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登记地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一、变更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86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2号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的议案》
附注: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序号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2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章程》的公告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
议案内容
三、会议登记办法
修订前:第五条公司住所:西藏林芝地区八一镇泉州路1号
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邮编:10010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其他事项:
表决意见类型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登记时间: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的批复》(国函【2015】51号),公司所在地政府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林芝地区及林芝县,设立地级林芝市;林芝市设立巴宜区,以原林芝县的行政区域为巴宜区的行政区域。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的批复》(国函【2015】51号),公司所在地政府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林芝地区及林芝县,设立地级林芝市,林芝市设立巴宜区,以原林芝县的行政区域为巴宜区的行政区域,因此公司注册地址需由“西藏林芝地区八一镇泉州路1号”变更为“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2号”,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西藏林芝地区八一镇泉州路1号”修订为 “公司住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2号”。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1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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